法律分析:1、的不同打印要求
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;其他由国家税务总局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指定的企业印制,分别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。
2、使用的主体不同
一般情况下,专用只能由普通纳税人购买和使用。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,经税务机关批准,由当地税务机关发给。普通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购买和使用
3、不同的内容
专用包括采购单位名称、销售单位、商品或服务、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、单价和价格、开票单位、收款人、开票日期等。除普通内容外,还包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号、不含的金额、适用税率、应纳税额等。
4、不同的副本
专用一式四份,七份。第一联为存根联(留存备查),第二联为联,第三联为扣款联,第四份为簿记副本,第七份副本三份为备用副本,分别用作企业出境许可证、检验和仓库留存;普通只有三份。第一联为存根联,第二联为联,第三联为记账联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》 第二十一条 单位、个人在购销商品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,应当按照规定开具、使用、取得。在经营活动中正常使用的有两种,即:专用和普通。